Ripple獲準查看美國SEC關于將加密資產定義為證券的內部討論文件
】4月7日消息,據國外媒體報道,ipple Labs已獲準訪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的文件,該文件“表達了該機構對加密資產的解釋或觀點”。
根據Law360,美國地方法官Sarah Netburn“在很大程度上”批準了被告的動議,認定可能會發現SEC有關加密貨幣的討論記錄或備忘錄。Netburn聲稱員工之間的電子郵件通信不需要調查。Netburn還允許SEC和Ripple對這一裁決提出異議。
去年12月,SEC提起訴訟,指控Ripple Labs、其首席執行官布Brad Garlinghouse和董事長Christian Larsen在2013年8月通過未注冊的證券發行募集了13.8億美元。Ripple對SEC的訴訟提出質疑,稱XRP類似于比特幣或以太坊,而這兩種貨幣都被SEC列為大宗商品。
Garlinghouse的律師Matthew Solomon認為,如果他們找到證據,表明SEC認為XRP類似于比特幣或以太坊,那么SEC的訴訟可能“結束”。因為SEC的監管范圍僅限于證券。
然而,SEC律師Dugan Bliss批評被告試圖通過審查委員會的內部審議,而不是為其涉嫌的非法行為辯護,從而讓委員會“受審”。
而關注此案的一名律師Jeremy Hogan在推特上分享了一份2016年的禁止令,該禁令針對的是Ripple Labs當時的顧問,該顧問將Ripple描述為“數字貨幣公司”。Hogan說:“SEC現在必須向法庭解釋,‘數字貨幣’是如何轉變為‘數字證券’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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